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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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财政部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的要求,对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学校应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公开采购意向。

一、采购意向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包括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日期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二、采购意向公开范围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100万元,工程类项目12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三、采购意向公开具体工作要求

该项工作将对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实施及采购周期产生直接影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重视合理统筹安排本单位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项目或者预算额度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根据预算经费来源,请各专项经费项目主管部门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政府采购意向表》(附件2)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6月1日(周一)前报送招投标办公室;其他单位使用非专项经费的政府采购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提交采购申请前一个半月,将《中国药科大学政府采购意向表》(附件2)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招投标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雅恬

联系电话:86185109 

Email:zbb@cpu.edu.cn

特此通知

  

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5月26

 

附件:1、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2003/t20200310_13982872.htm

2、中国药科大学政府采购意向表

3、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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