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继续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进行我校2021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集中统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
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预算在100 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均需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具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内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描述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填报步骤
(请详见附件通知内容)
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填报的时间要求
凡计划在 2021 年 12月底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需在2021 年 3月 31日下午 17:00 前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的填报。特殊项目也应至少在项目执行前1个月提交意向公开信息。具体采购内容均以实际采购公告发布为准。
五、其它注意事项
学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的工作将与招标采购立项申请相对应,100万以上项目在进行招标采购立项申请时,需将系统中已填报的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做关联,否则无法申请成功。原则上,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30日之后方可进行。为确保采购进度的顺利进行,有序高效地完成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和安排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
六、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模块已试运行1个多月,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 可及时与招标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86185109)。
敬请各院部、各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招投标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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