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JSJK-YKDX-2024-002(校方编号:DCHGCS028240043)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路灯更换及智能控制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7日
2、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一.原内容: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 30 |
2 | 技术参数要求 | 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4分;加★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项,如不满足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他技术参数每负偏离1项扣1分, 扣完为止。 (投标人需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如实详细逐一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如有要求的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4 |
3 | 安装人员资质 | 拟派项目施工安装人员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电工职业操作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4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半年(2023年11月-2024年4月)中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 4 |
4 | 质保期 | 投标人承诺免费质保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本项目最多2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2 |
5 | 产品样品 | 1.主干道路灯灯头样品提供: (1)工艺2分:表面光滑整洁,工艺精湛得2分;表面较光滑较整洁、工艺较高得1分,工艺处理欠缺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2)外观质感2分:样品外观细节处理细致的得2分,样品外观细节处理较细致的得1分,样品外观细节处理有瑕疵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6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4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1个的得3分,最多12分。 | 12 |
7 | 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控制系统、安全措施、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的详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详细、完整、可行性高,与采购需求的贴合度高,得9分; 方案较完整、可行性较高,与采购需求的贴合度较高,得6分; 方案有欠缺、可行性及可实施性一般,与采购需求的贴合度较差,得3分; 未提供相关描述者不得分。 | 9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及设备安装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表述全面合理,可行性高,得9分; 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表述较全面,基本可行,得6分; 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表述不够全面,可行性较差,得3分; 未提供相关描述者不得分。 | 9 | ||
8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投入的设备合理性、科学性、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人员安排等, 方案详细完整、流程清晰完善的得6分, 方案较为完整、流程较清晰的得3分, 方案完整性、流程阐述一般的得1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合计 | 100 |
更改后内容:评审标准
一标段: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 30 |
2 | 技术参数要求 | 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4分;加★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项,如不满足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他技术参数每负偏离1项扣1分, 扣完为止。 (投标人需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如实详细逐一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如有要求的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4 |
3 | 安装人员资质 | 拟派项目施工安装人员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电工职业操作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4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半年(2023年11月-2024年4月)中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 4 |
4 | 质保期 | 投标人承诺免费质保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本项目最多2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2 |
5 | 产品样品 | 1. 电池,太阳能电池板,灯杆材质(小样),灯芯或者灯珠样品提供: (1)工艺2分:表面光滑整洁,工艺精湛得2分;表面较光滑较整洁、工艺较高得1分,工艺处理欠缺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2)外观质感2分:样品外观细节处理细致的得2分,样品外观细节处理较细致的得1分,样品外观细节处理有瑕疵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6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4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1个的得3分,最多12分。 | 12 |
7 | 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措施、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的详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详细、完整、可行性高,与采购需求的贴合度高,得9分; 方案较完整、可行性较高,与采购需求的贴合度较高,得6分; 方案有欠缺、可行性及可实施性一般,与采购需求的贴合度较差,得3分; 未提供相关描述者不得分。 | 9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表述全面合理,可行性高,得9分; 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表述较全面,基本可行,得6分; 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表述不够全面,可行性较差,得3分; 未提供相关描述者不得分。 | 9 | ||
8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投入的设备合理性、科学性、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人员安排等, 方案详细完整、流程清晰完善的得6分, 方案较为完整、流程较清晰的得3分, 方案完整性、流程阐述一般的得1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合计 | 100 |
二标段: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 30 |
2 | 技术参数要求 | 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4分;加★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项,如不满足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他技术参数每负偏离1项扣1分, 扣完为止。 (投标人需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如实详细逐一细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如有要求的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4 |
3 | 安装人员资质 | 拟派项目施工安装人员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电工职业操作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4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半年(2023年11月-2024年4月)中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 4 |
4 | 质保期 | 投标人承诺免费质保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本项目最多2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2 |
5 | 产品样品 | 1.主干道路灯灯头样品提供: (1)工艺2分:表面光滑整洁,工艺精湛得2分;表面较光滑较整洁、工艺较高得1分,工艺处理欠缺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2)外观质感2分:样品外观细节处理细致的得2分,样品外观细节处理较细致的得1分,样品外观细节处理有瑕疵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6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4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1个的得3分,最多12分。 | 12 |
7 | 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控制系统、安全措施、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的详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详细、完整、可行性高,与采购需求的贴合度高,得9分; 方案较完整、可行性较高,与采购需求的贴合度较高,得6分; 方案有欠缺、可行性及可实施性一般,与采购需求的贴合度较差,得3分; 未提供相关描述者不得分。 | 9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及设备安装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以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表述全面合理,可行性高,得9分; 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表述较全面,基本可行,得6分; 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表述不够全面,可行性较差,得3分; 未提供相关描述者不得分。 | 9 | ||
8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投入的设备合理性、科学性、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人员安排等, 方案详细完整、流程清晰完善的得6分, 方案较为完整、流程较清晰的得3分, 方案完整性、流程阐述一般的得1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合计 | 100 |
二.原内容:注: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分包,按照限价金额大小以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备注: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单位的,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更改后内容: 注: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并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按照限价金额大小以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备注: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单位的,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原磋商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人:许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254、025-8618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号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梅
电 话:1519047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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