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生物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设备更新及环境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GPCS006260214(校方编号);JW2026-078(代理编号)
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生物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设备更新及环境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5、预算金额:94.35万元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935559.83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判定为无效。
7、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拆除、改造、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对接、现场清理、验收交付全部工作。
8、服务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9、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整体观感、施工工艺、使用功能、安全性能均满足校方使用要求。
10、采购需求:现有虚拟仿真实验室及海洋药学生物标本馆存在的设施陈旧、数字化程度低、功能分区不合理等问题,本项目主要对其进行系统修缮和教学实验设备购置。内容包含场地拆除、墙地顶装修、配电改造、展陈及灯光施工、实验室防静电改造等装修工程;配套更新实验桌椅、实验录制、智慧班牌、门禁及网络配电辅材,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现场清理及整体验收交付,打造标准化、现代化的教学实训及标本展示空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11、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2、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其中一项即可,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 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5年12月-2026年05月)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经理属企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响应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响应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供应商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7楼
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费缴纳凭证(付款至支付宝账号:107671746@qq.com)至上述地点获取采购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iangsujianwei@163.com,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2026年0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答疑:不组织集体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形式,PDF及WORD格式,PDF版须为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包含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及归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1)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阅江楼支行银行账号:7321410182600025877
保证金备注: JW2026-078 保证金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保函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采购人],担保项目为[采购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地点。
4.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若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响应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采购人
名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人:李老师、汤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029
九、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7楼
联系人:董阳
联系方式:18914796223
电子邮箱:jiangsujian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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