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中心施工中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中心施工中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8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FGCS028240037 (校方编号)、NJYT-2024-018C(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中心施工中检测项目

项目预算:45万元

最高限价:44.4290万元

采购需求: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中心施工中检测项目,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至所有监测、检测、沉降观测(含周边建筑物)等工作完成,并按相关规范要求出具正式有效的监测、检测、沉降观测(含周边建筑物)等报告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需双方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桩基检测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基坑监测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沉降观测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含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桩基检测单位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单位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近半年(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上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443912426@q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联合体,需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共同盖章);

(2)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供应商名称(若为联合体各成员需标注)、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3)文件费用采用支付宝转账,转账请备注“单位+药大施工中检测”,付款二维码详见附件。付款后请将付款截图一并发至邮箱。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5室

五、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单位名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行南京大市口支行;5144  5819  2045

保证金备注:NJYT-2024-018C 保证金

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256、025-8618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3楼

联系方式:肖工,19972035569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997203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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