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投标办公室全面恢复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4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七号公告|关于统筹做好近期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中“按照‘防输入、防集聚’的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对灵活工作方式,妥善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本单位、部门疫情防控、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的工作要求,现将招投标办公室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学校统一采购工作。目前,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项目及学校统一采购限额(20万)以上项目已实现全面网上项目申报,新申请项目请各部门、单位通过新的采招系统进行申报,旧系统停止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受理纸质申报。疫情期间,因各代理公司对于疫情防控措施不一,开评标方式也有所不同,我办在进行相关协调的前提下,也恳请各单位在参与相关工作时能够积极配合代理公司防疫相关要求,顺利完成项目招标和采购。

二、试运行自行采购项目的网上审签。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即日起,学校自行采购项目试运行网上申报审签,各部门、单位的自行采购项目,可以在采招系统上办理,也可以按原有方式提交纸质自行采购记录表等材料办理。自行采购项目界面与统一采购页面基本一致,在项目申报页面最上方采购主体中选择“自行采购”即可,其他操作可根据本通知附件中“中国药科大学采购招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采购人分册)”、“中国药科大学采购招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微信操作手册)”相关说明进行操作。

三、自行采购项目试运行期间,欢迎各采购单位提出修改建议,以便系统的进一步完善,联系人如下:

招投标办公室:刘 斌, 电话:86185109   QQ49513398

系统技术支持:杨鹏飞,手机:13248162717  QQ643881906

王世磊,手机:13611512964  QQ121620990

 

                招投标办公室

                                                       20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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