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新建实验大楼学生自修桌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0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新建实验大楼学生自修桌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3(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或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校方编号: DCGPCS025230096、采购编号:JSTD-2025-164C

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新建实验大楼学生自修桌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万元

5、最高限价:9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中国药科大学大学江宁校区新建实验大楼学生自修区座椅采购项目,共需配置自修桌椅约1090套。实验大楼的主要功能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附属用房及地下停车场(兼人防功能)。本次采购范围涵盖实验楼内全部学生自修区的桌椅方案设计、产品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所提供产品须满足高密度使用环境下的耐久性、环保安全、人性化收纳设计以及电源集成等功能要求,确保与实验楼现代化、绿色的整体建筑定位相协调。具体详见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将全部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检测直至双方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其中一项即可,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3(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或通过邮箱在线获取。

获取方式:①线下获取,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至上述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②邮箱线上获取,供应商授权代表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548506471@qq.com,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文件费缴费截图。(文件费通过支付宝转至17351622234账户中,户名唐婧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1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3开标室(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

五、开启

时间:20251021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3开标室(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3、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交货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新建实验大楼。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最低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7、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1)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2)磋商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单位名称: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93090078801900001032

保证金备注:JSTD-2025-164C保证金

10、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王老师025-86185029、025-86185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3室

 联系方式:唐婧,1801397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婧

 电话:18013979198

上一篇: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包4、包5)延期公告

下一篇: 中国药科大学危险废物暂存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