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食堂明厨亮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食堂明厨亮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校方编号:DCHGCS028240025

代理编号:JTWDHW-2024004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食堂明厨亮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经费性质:后勤其他专项

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预算金额:970000元。

最高限价:918700元,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食堂明厨亮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为满足食品安全管理需求,实现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督,全区域覆盖,江宁校区在现有基础上增加448个摄像头,拆除48个,利旧57个,以及交换机、机柜、线路辅材等采购,包括设备安装和调试维保。具体货物数量、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交付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4、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投标单位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9日至2024032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供应商资料领取一览表》(详见公告附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付款截图、开票信息(如需开票)发送到3059983476@qq.com邮箱。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以下开户名为“一(yi)分公司”):

开户名: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账 号:732181018280001614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0114: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40114: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磋商保证金数额及缴纳办法

(1)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磋商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账 号:7210 0122 0002 24846

行  号:313301016098

汇入地:江苏省南京市

保证金备注:项目简称+保证金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3059983476@qq.com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转账/银行保函/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现金等形式。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现金等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依法必须采购项目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保函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采购人],担保项目为[采购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应覆盖磋商有效期。

磋商保证金如若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须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将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递交至采购代理财务处,并将财务处开具的磋商响应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编辑至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作未按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按合同金额的5%以现金、银行保函、银行本票、汇票、支票或银行汇款等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及其以上银行)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无息退还。

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6. 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人:李老师、蒋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029、025-86185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联系人:赵权

电话:17515209982

邮箱:30599834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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