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医学楼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医学楼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5 16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校方编号:DCGPCS028250151 代理机构编号:JSJK-YKDX-2025-003 

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医学楼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5、预算金额:132万元

6、最高限价:1269953.24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7、采购需求:对楼梯间、走廊、门厅、实验室、办公室等位置地砖空鼓及破损部位进行修复;对局部区域墙面、顶面污染区域进行出新;对建筑外立面陶瓷面砖进行清洗及修复,对外墙涂料区域出新;对屋面局部渗漏区域进行防水处理;对学院部分重点实验室的装饰装修进行改造;对部分实验室的电路、水路等进行维修改造等;对部分实验室空调进行更换;对实验楼北面两处电动移门进行维修更换等。
   8、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9、工程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1、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采购项目,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磋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5  6 2025 5  12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06556349@q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3)文件费用付款账号将在上述(1)、(2)条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邮箱发送转账请备注“供应商单位名称+药大医学楼修缮”,付款后请将付款截图发至邮箱。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5  16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5  16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https://cgzx.cpu.edu.cn/)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3、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人: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387025-8618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

联系方式:费工 025-83278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377075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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