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学院实验楼二期北侧细胞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1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学院实验楼二期北侧细胞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GGZB025220120(校方编号)

JD-ZB-22057(代理机构编号)

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学院实验楼二期北侧细胞房项目

3、预算金额:350.00万元

4、最高限价:307.053407万元

5、采购需求: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学院实验楼二期北侧细胞房项目包含的实验室内装修、电气、给排水、弱电等安装、调试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发包人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监狱单位证明原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2月-2022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单位因疫情迟缴或免缴社保可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疫情期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期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

4)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

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份(现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0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因疫情防控需要,参会人员须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且苏康码与行程码须为绿码。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导致不能参加开标会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3、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国药科大学

    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025-8618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

联系方式:王蓓,025-83476186

邮编:2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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