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FPZB016250247采购代理机构编号:2540SUMEC/GXGG11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数智化教学平台开发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
1、原内容:
现变更为:
2 | 技术响应 | 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满分32分;在此基础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标注“▲”的为重要参数,对这些重要参数负偏离的,则每项扣1.25分,其他参数负偏离的,每项扣0.05分。“现场演示项”不计入此项评分。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内对于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标注“▲”的参数进行响应并提供具有该项功能的截图并加盖公章等证明支撑材料,并在评审索引表中详细标明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和位置。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 32 |
3 | 功能演示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演示情况进行逐项打分(不接受提供PPT演示和视频播放)。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家,供应商自备电脑。 每一条功能项在演示时,必须全部满足其中所有具体功能点,才可得到该项对应的分值,否则该项不得分。不演示不得分。 “现场演示项”详见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共10条,每条1分,总计10分。 | 10 |
2、删除评审标准10.2“运行推广-为更好地推进学校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在中西部高校的创新性应用与实践,服务中西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响应教育部的“慕课西部行计划”,供应商所提供的课程平台在课程运行过程中能实现与西部高校的互动直播课,需提供东部高校与西部高校的慕课西行互动直播案例,每提供3个互动直播案例新闻链接及相关图片证明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案例不能显示供应商提供的课程平台信息或不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原▲参数证明材料里所有涉及到要求“提供所投真实产品的功能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变更为:“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余内容不变。
所有与以上更正内容不一致处,以以上更正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8月22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 025-8618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方式:文件发售:李婧怡025-84532580,技术咨询:谭一凡 025-84532547 黄丹025-84531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丹
电 话:025-8453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