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五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FGZB025240202 (校方编号)、SNZX-20240447(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五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2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总体规划和实际使用要求,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6528.43m2,总建筑面积为47461m2,地上建筑面积为42310.34m2,共19层,分为1#、2#两栋塔楼,建筑高度约59.80m。主要包括宿舍及辅助用房;地下建筑面积5150.5m2,主要功能包括设备用房及人防机动车库(平时功能主要为小型机动车停车库;战功能时分为2个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其他建设内容为道路绿化、非机动车停车场等。本项目总投资3361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28758.52万元。本次采购具体包含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审核(以编代审,包含与施工方清标)、跟踪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最高限价: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为通知收费标准的80%。如费率高于80%,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咨询报告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3年10月-2024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方式:(1)获取方式:本项目获取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929;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根据平台提示完成下载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下载者无须办理CA锁;平台使用费:500元。下载者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确认所需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操作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 (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3、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响应文件份数:
壹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 025-86185488 、025-86185029
联系方式:王老师、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12室
联系方式:李工、025-8420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25-842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