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维修工程设计及清单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3-01-06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维修工程设计及清单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31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校方编号:DCFGZB025220241、采购编号:NJYT2022-082G

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维修工程设计及清单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费率:供应商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和《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收费标准的80%。工程造价暂按1800万元计,本工程的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项目申报服务金额每个4000元,同时执行供应商投标费率并按实结算,通过教育部评审后支付。

7、服务期限: 委托单发出日期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

8、服务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0、采购需求:按照国家现行设计和清单控制价编制规范,对服务期限内甲方委托项目进行前期咨询(项目申报)、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服务(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所有委托项目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需提供完整电子图、各类纸质图纸12套、清单及控制价成果资料2套。其中项目申报内容:含初步设计方案、项目申报书、绩效表等一切甲方需要内容及表格;申报书内含项目预算(预算深度达到施工时所需清单深度)。

10、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以下条件:联合体由牵头方和成员组成,牵头方(联合体主体:设计单位)和成员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4)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5-202210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设计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如下:

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内容。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62023113,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87742284@q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名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

3)报名支付宝账号:287742284@qq.com,户名:陈元辉

4)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131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3、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1)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2)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单位名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行南京大市口支行;5144  5819  2045

保证金备注:NJYT2022-082G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国药科大学

    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3

联系方式:陈元辉,15105149905

邮编:211100

Email287742284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元辉

电话:1510514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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