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药科大学委托,就玄武门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作如下更正:
一、项目编号:DCFPCS022200311
二、代理机构编号:XHTC-FW-2020-145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日
四、更正内容: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改为:“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4日13:30至2020年12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更改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8日13:30至2020年12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更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五、其他内容不变。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025-83715090
特此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0日